为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促进居民增收、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2月17日,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的意见》,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强化部门协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措施,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推进扩面提质增效。
参保人数将持续增加
一直以来,安徽省企业养老保险在参保人数、结构和服务水平等方面与先进省份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存在“漏保”、“脱保”、“断保”的情况。
围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参保人数将不断提升。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求相协调,与实现共同富裕进程相适应;到2030年底前,全省实际缴费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率力争达到90%。
参保结构也将更加优化,适应新型城镇化的需要,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到2030年底前,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率力争达到50%。
在健全养老保险体系方面,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覆盖面,不断健全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待遇来源多元化;到2030年底前,全省企业年金参加人数占企业养老保险的比率力争达到10%,个人养老金开户数占职工养老保险的比率力争达到40%。
三大支柱健全养老保险体系
健全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多层次多支柱的支撑,这需要从制度方面不断加强。
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安徽省将发挥企业养老保险再分配的调节作用,鼓励职工多缴费、长缴费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支持低收入群体通过参保缴费来保障老年生活。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企业年金是发展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安徽省将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完善企业年金政策,推动年金扩围增效。聚焦重点行业、新兴产业,鼓励用人单位低门槛参加、低覆盖比例和低缴费标准起步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人才企业年金专项计划,引导建立政府或行业协会集中委托年金计划,探索建立自动加入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在引才、育才、留才方面的独特作用,助力人才兴皖工程。
针对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安徽省将全面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有条件的群众积极参加个人养老金,满足广大群众的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支持困难群体参保
在参保缴费、转移接续、困难群体保费筹资政策等方面,该政策都予以进一步明确。
在参保缴费政策方面,安徽省将全面落实放开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户籍限制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自主选择参保地。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按月、按季、按年缴费,同一缴费年度内,可在当年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需多次调整缴费基数档次。企业职工离职后,当年内未缴费月度,可在离职当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报缴费,并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缴费。
同时,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允许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自主选择待遇领取地,持续推动实际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自动转接,促进省内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适时调整低收入、无劳动能力等困难群体缴费补贴标准。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期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探索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的帮扶政策。
不断优化管理服务水平
此外,该政策还对管理服务、部门协同等提出了优化措施和要求,让群众参保更加方便。
安徽省将丰富参保缴费方式,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便捷化的参保缴费等服务,拓展个人缴费费用查询渠道。高效推进更多养老保险服务事项“全省一单”,实现服务“一网通办”“自助通办”“跨省通办”,让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深拓社保“就近办”服务内容和方式,延伸养老保险公共服务,实现城区“三公里”、农村“五公里”、网上“零距离”的暖心社保服务目标。
同时,实施开发区企业参保行动,构建民营企业和职工利益共同体,引导“生存型”“成长型”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依托各地大数据平台等渠道,完善全省集中数据资源库,为扩大参保覆盖面和治理重复参保提供数据支撑。
此外,安徽省还将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量身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聚焦重点行业、新兴产业,建立社保宣传专员机制,点对点开展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依托金融机构培育一批养老金融咨询专家,不断提升群众的养老规划意识和养老金融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