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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入库的通知
时间: 2025-04-21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组织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精神,按照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44号)及《关于做好我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37号)工作部署,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入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征集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资历深、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丰富、受聘中级以上(优先正高、副高)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审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副高职称1年以上。

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已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申报程序

(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划分的类别,家政专业属技能技艺类,符合上述条件的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及相邻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入库。

(二)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经个人同意,由人选所在单位填写《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入库推荐表》(附件),并附推荐入库人选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的成就或论著等材料(推荐单位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择优选聘,将推荐遴选入库的专家相关信息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系统》“专家管理”模块中,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批。

(四)按照有关要求,将对审批通过的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有效期3年的聘书。开展评审活动按相关规程,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系统上随机抽取,并提前通知确认参加评审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入库评审专家被选取参加评审活动期间的酬劳,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签章后的申报材料扫描版发至hy3660306@163.com邮箱,并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泰路186号/河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收件人:毛诗涛;联系电话:3660306)。

 

      附件:250421河家职函〔2025〕6号附件: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专家入库推荐表.wps


河源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