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市人社局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粤家政”工程重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54号)要求,为提升“南粤家政”专项资金绩效水平,推动“南粤家政”进社区,发挥“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打造15分钟家政服务圈作用,印发《河源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评估方式、评估对象、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结果应用和其他事宜等六方面,实施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5年12月。
在评估方式方面,“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绩效评估由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组成,每年第一、二、四季度各开展一次日常督导,每年第三季度开展年度考核,按照省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围绕示范站的制度建设、服务能力、培训就业、台账资料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并评分。
在评估结果应用方面,每季度日常督导满分80分,年度考核满分100分,绩效评估合格线为60分。对评估不合格的示范站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基层服务示范站资格,收回示范站牌匾。对绩效评估得分排名前列的示范站所在企业或机构,在资金扶持、评优评先、服务措施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