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2〕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精神,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通过全省公开征集、各地市人社部门推荐、省级统一遴选备案的工作程序,经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134家机构为2022年第一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1),确定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等15家已备案机构增加职业范围(具体名单见附件2)。现对上述机构予以公布,并委托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出具备案文件。
经我厅统一遴选备案的社会评价组织可以在全省各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其评价结果纳入当地人才统计,享受属地人才激励政策。各地要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评价活动。遵循“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经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承担评价活动主体责任。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机构,我厅将核实后取消其备案资质。
附件:1.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新申请).doc
2.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增加备案范围).doc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