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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可获多项资金扶持
2015-06-27
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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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公司当老板,是无数年轻人憧憬的梦想,但“白手起家”的创业之路却往往充满荆棘。为了让更多人能够实现创业梦想,近日,我市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即日起,满足一定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多项扶持,而高校毕业生创业还可获得5000 元资助和每年最高4000元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我市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中大部分是资金扶持,对成长初期资金捉襟见肘的创业者而言非常实际。同时,这些资金扶持政策还覆盖了创业过程中的方方面面,如参加由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创业者可获得每人最高1000 元的培训补贴;在校及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校、技校学生等创业者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6 个月以上,可申请 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若上述创业者租用经营场地,可申请租金补贴,每年最高 4000元,补贴时间最长达3年;另外,持有《就业创业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还可在3 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等税费。

记者通过计算发现,如果一名创业者恰好满足《意见》中扶持政策的各项条件,能够同时享受1000 元创业培训补贴、5000 元创业资助、4000 元租金补贴以及9600 元的税费减免,等于该创业者在创业第一年就获得了近 2万元扶持资金。

此外,对于有贷款需求的创业者,《意见》中也有相应的扶持政策。据悉,全市每年将新增不少于500 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封闭运行并专项用于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而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我市还将对本市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按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 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贷款则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意见》中提到,从今年起到2018 年,我市每年要促进1800 人创业,并实现创业带动就业5500 人。在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扶持方面,《意见》规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初创企业,每吸纳一名就业者可获得 2000 元至3000 元的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后,可获得由企业所在地给予的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