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对获得2020年度“南粤家政”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开展资格复评工作,要求各县区于11月25日前完成复评并将复评结果上报市局。通知名单显示,全市获得2020年度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10家、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18家。
同时,省人社厅在此期间向各市印发通知,对获得2020年度“南粤家政”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开展资格复评工作,要求各市于11月18日前完成复评并将复评结果上报省厅。我市获得2020年度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和省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为各1家。
复评通知分别指出,对通过复评的企业,由认定部门公布复评合格名单。对复评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对经查实存在虚报数据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将相关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