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社会〔2020〕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根据《建设方案》,在前期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建立项目储备库,推动地方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预先做好投资安排建议方案的谋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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