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技服〔2022〕158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服务(鉴定)指导中心(鉴定中心、考试院)、各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服务”的总体原则,结合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开发情况,现公布我省院校类评价机构可备案职业(工种)目录(第一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校对本校学生有开展评价需求的,申请备案为院校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时,申请职业(工种)需在目录内选取。
二、可备案职业(工种)目录、考试样题和技能操作考核准备通知单等有关资料,可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的“业务专栏”内下载。
三、目录将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开发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技能中心技能等级科,联系电话:020-83317229。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