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服贸函〔2019〕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提升“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商务部决定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支持有国家级贫困县的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家政劳务输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统筹开发劳动力资源、开展技能培训、安排学员就业、购买商业保险、建立对接平台,从而带动更多贫困县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基地建设的名单
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现确认由河北省华珂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学校等31个单位承担家政劳务输出基地的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二、基地承担的主要任务
(一)开发劳动力资源。加强与贫困县相关部门协调,通过多种方式向贫困人口宣讲家政服务专业知识和成功案例,激发贫困人口的从业兴趣。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家政扶贫政策,鼓励家政服务企业进村入户,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形式宣讲家政服务从业前景,吸引贫困人口进城从事家政服务。支持已从事家政服务的员工或带头人回乡现身说法,动员更多亲朋好友从事家政服务。
(二)开展技能培训。整合机构、师资和教材等培训资源,组织当地有意向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专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儿嫂、月嫂等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同时开展餐饮、住宿、理发等其他生活服务领域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确保学员培训合格后即可上岗就业。邀请中心城市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参与授课,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安排学员就业。充分考虑贫困人口进城后可能面临的困难,想方设法为其安排就业。开展择优就业,通过自身机构和网络,优先安排培训合格、成绩优良的学员就业;开展组合就业,通过与物流、餐饮等服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等形式,引导同村人集中进城务工、亲友共同进城务工、夫妻联袂进城务工等;开展共享、协调就业,通过建立家政扶贫企业联盟和与大中城市家政服务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等形式,合理调配劳动力资源,灵活安排岗位、工种和工时。鼓励“本地劳务、异地就业”、“妻做家政、夫做物流或餐饮”等就业形态。
(四)购买商业保险。主动与财政、人社、妇联、工会等部门沟通,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在资金、培训、员工落户、住房保障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特别是筹集各类经费为从事家政服务的贫困人口购买家政扶贫商业综合保险,确保来自贫困县的家政服务员在出险后能够得到及时救治和帮助,真正消除其后顾之忧。
(五)建立对接平台。将家政服务输出基地作为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载体,建成中心城市与农村地区家政服务供需对接的稳定渠道,定期组织家政服务企业举办宣讲会、招聘会等活动,持续发布家政服务员供需信息和政策信息,不断增强培训能力和输送能力。
三、基地建设的相关要求
(一)健全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培训标准,优化培训师资,强化实景操作培训,将培训内容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心理学、医学、沟通技巧等领域逐步拓展,加快建立规范、有效的家政服务培训体系。
(二)引入大型企业。主动引入中心城市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培训,协助制定培训计划、推广培训教材、提供培训教员、开展培训考核,及时安排就业。
(三)组织精准对接。主动把基地信息纳入“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互联网平台、中心城市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合作,安排更多贫困人口从事家政服务。
四、支持基地建设的措施
一是优先支持购买商业保险。商务部拟会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将基地推荐就业的家政服务员纳入“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商业综合保险政策支持范围,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家政扶贫商业综合保险。
二是优先支持信用体系建设。拟优先支持承担基地建设任务的家政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将家政服务员犯罪记录等核查信息免费提供给参与扶贫的家政服务企业使用。
三是优先支持承担培训任务。拟优先支持基地承担家政服务培训项目,推动相关部门加快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简化补贴申领流程。
四是优先推荐学员就业。拟将基地信息纳入“百城万村”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向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基地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优先推荐在基地完成培训的学员就业。
五是其他支持政策。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现有政策,拟优先考虑将基地纳入其他政策的支持范围。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相关工作要求和本通知精神,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安排专人负责基地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制订基地建设计划,报送基地运行情况,确保其各项任务得以真正落实。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服贸司 张斌涛
电 话:010-65197937
传 真:010-85093782
电子邮箱:zhangbintao@mofcom.gov.cn
附 件: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