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推进我省家政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现将我厅提出的《家政服务 社区基层服务站建设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家政服务 师资培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家政服务 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家政服务 产后康复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家政服务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5)等5项省地方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广东省商务厅服贸处,邮编510620。电子邮箱:fumaochu@gd.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
附件:1.《家政服务 社区基层服务站建设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1-1.《家政服务 社区基层服务站建设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家政服务 社区基层服务站建设和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1.《家政服务 师资培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2.《家政服务 师资培训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3-1.《家政服务 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2.《家政服务 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4-1.《家政服务 产后康复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2.《家政服务 产后康复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5.《家政服务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5-1.《家政服务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2.《家政服务 智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