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念慈在兹的“国之大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当前,我国老龄人口呈现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点,如何进一步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真正让“养老”变“享老”,是当前需要关注解决的一个重要民生问题。
加强资源建设,健全互助性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护理人员薪酬福利,积极引导、鼓励专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加大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形成专业化的队伍;引入社会资本,整合护理人员资源,成立护理人员管理服务转介站,向社会提供更多专业的护理人员,提升“互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助、扶持力度,将发展养老服务经费作为重大民生支出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相关经费落实到位。搭建服务平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联合大数据管理等部门,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与养老服务智慧终端建设,健全老年个人信息档案,探索推行“订单式”互助养老服务,提升“互助”质量。
坚持人民至上,构建互助性养老关爱服务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做好农村互助照料中心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实现农村幸福院与照料中心建设的有效配置和有机衔接,提高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对养老服务资源的使用率。健全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引导老人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对家庭比较困难的留守老人,发挥低保、临时救助、春冬荒救助等资金的效益,保障老人晚年生活。“一户一策”推进养老服务。根据各地留守老人的实际需求,依托存量资源,积极探索“养老服务综合体”“乡村养老合作社”“互助养老中心户”新模式,组建互助养老服务队,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等开展日常照看和日常陪护延伸微服务,打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弘扬核心价值,营造互助性养老服务社会氛围。引领新风尚。结合时代流行元素,弘扬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子女关心关爱留守老人,厚植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营造孝亲敬老良好氛围。培育新理念。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沟通协调作用,引导低龄老人向高龄独居老人提供互助服务,拉近邻里之间的关系,增进邻里间的信任度,推动“邻里互助”社会化,弘扬孝老互助文化,建立孝老互助意识。善用新模式。积极创新农村养老模式,注重把互助养老融入数字乡村建设,围绕“时间银行”软件系统,构建“时间银行”利益转化模式,解除群众对互助性养老的顾虑,提升健康养老的参与度、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