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多措并举有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新建居住(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
为此,宁夏将围绕“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县(区)综合性示范性养老机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分级制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设施规划建设的具体规模及位置,经依法批准后按照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宁夏要求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或规划审批部门审定新建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核实规划设计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并通知民政部门参与并联审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对分期开发的新建住宅小区项目,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当安排在首期,且不得拆分。
同时,针对无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或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的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宁夏要求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对具备条件的参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改造现有可用公共设施,或通过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对于小于750平方米、达不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的,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按照每平方米1600元予以改建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