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公司将为旗下的司机拒载议价承担连带责任。拒载只罚司机不罚公司的现状将改为同时处罚司机和公司,一旦被查实,司机每次罚500-2000元,而公司罚500-1000元。刚刚公示的《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了这一措施。
现行管理办法对的士公司处罚不足
作为广州市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的法律依据,本次征求意见稿可以视为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契机。在此前一些公开场合,市交委也曾多次透露将趁这次对管理条例的修订对广州出租车行业长久以来存在的弊端进行矫正,帮助行业重新树立口碑和形象。从昨天公示的内容看,这份意见稿在若干措施上确实有创新之处,但是在部分关键条款上则延续现有的做法,大体可以视为一份渐进式改革的尝试。
对于普通市民而言,对出租车服务质量感受最深的就是拒载和议价屡禁不止,而在这一现象背后是现行的《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存在漏洞———对于旗下司机频繁发生拒载和议价的公司没有处罚,使得执法打击的重点只放在违章的司机身上,而对管理不力的公司则缺乏强力打击的手段。
在市交委上个月公布的一份执法记录中,交委执法人员只能依照《安全生产法》对17家公司罚款15万(截至4月份数据),而不是现行的《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去处罚,这说明后者无法给交委处罚出租车公司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和授权。
旗下车辆司机违章过多
公司或被全部车辆停运
针对这一问题,本次征求意见稿采取了一些创新的措施,加强了交委对出租车公司管理不力的打击力度。
目前出租车拒载的处罚是只罚司机不罚公司,征求意见稿改成既罚司机又罚公司,而且司机每次罚500-2000元,而公司每次罚500-1000元。这一做法让出租车公司为司机违章承担连带责任,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司机的管理约束。如果按顶格1000元每单的罚款标准执行,参考目前每辆车每月给公司带来1000元左右利润(今年初市发改委对全市出租车成本监审的数据),相当于一辆车只要被抓到违章一次,出租车公司从这辆车身上赚取的月利润就归零了,罚两次就要倒贴钱。
此外,如果旗下车辆和司机在一定期限内违章较多或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征求意见稿还赋予交通执法部门对其暂停办理车辆更新业务甚至全部车辆停运的权力。这一做法将使得出租车公司为车辆频繁违章付出的经济处罚大大增加。
意见稿还增加了一种对于出租车公司处罚的情形:如果出租车公司的车辆被非旗下的合法司机开,按照现有条例是不需处罚的,但是意见稿也赋予交通执法人员可罚款10 0 0以上3000元以下的权限。
无证载客罚款标准提高9倍
除了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处罚之外,意见稿也提高了出租车司机违章的处罚标准。
首先是对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而载客的司机罚款标准提高了9倍:现行标准是罚款1000到3000元,意见稿提高到1万到3万元。此外,如果司机将车辆交由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载客,罚款金额也提高9倍,从现行的罚款500到1000元提高到5000到1万元。同时,对于有合法从业资格的司机出现的拒载,罚款金额从目前的500至1000元提高到500至2000元,将上限提高了一倍。
此外,在从业资格方面,意见稿也延续了过去的高标准,要求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部分建议和上位法冲突而未采纳
在上述改革措施之外,针对此前呼声最高的一些改革建议,征求意见稿则没有涉及。
例如,在放宽行业准入方面,此前不少专家和社会人士一再呼吁交通部门不得只允许出租车公司无偿获得运力指标,应该降低优秀出租车司机个体经营门槛,允许长期无违章记录的出租车司机也可以无偿从政府手里拿到牌照,以此激励司机提供更好的服务。不过这一建议由于和交通部目前出租车行业应“集约化和规模化”运营的定位相抵触,最终没有采纳。司机依然只能为出租车公司打工,想当个体户只能去当专车司机。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继续保留出租车数量管制的做法,由交通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出租车运力指标的投放数量和期限。这同样是因为交通部将出租车视为私人出行工具,定位只能是“适度发展”,这也意味着部分高峰时段市民依然会碰到打车难的情况。
最后,针对出租车公司可以通过固定份子钱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只提及“鼓励”出租车公司通过新技术手段和探索和司机共担风险、利益合理分配的新模式,表述较为模糊且“鼓励”二字意味着并非强制执行,因此是否能起到变革收益分配模式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链接
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其理由,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者提交,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提交意见的具体途径。
(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3)邮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编:510032);(4)传真:83125287;(5)电子邮箱:gzlfgc@126 .com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
很遗憾优秀的哥依然不能做个体户
曾参加交通部出租车行业改革座谈的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表示,让优秀的出租车司机也能拿到运力指标、开展个体经营自负盈亏是解决目前出租车行业问题的根本性办法。允许“驾者有其车”的做法不仅有助于提高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弱势地位,更有利于树立奖优罚劣的行业淘汰机制,让好司机收入高,差司机收入低,司机群体自动就会提高服务,减少拒载议价。
他认为,按照现有的征求意见稿做法,司机依然只能为出租车公司打工,靠承担连带责任来加强对出租车公司的管理,可能会有效果但根源上并没有改变。
声音
出租车公司
对管理松散的小公司会有一定冲击
一家国有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司机违章出租车公司要承担连带罚款,会让司机相对公司处于更有利的位置。对于管理较为规范的国企而言,影响可能不大,对于内部管理较松散的小企业可能会形成一定冲击。每辆车只要一个月被罚一次,出租车公司当月利润就没有了,还是很有震慑力的。如果真的执行,出租车公司发现旗下司机常有违章行为的就会直接解约开除了,主动清理害群之马。
不过他也提出,承担连带责任的做法不能只针对出租车行业,对于专车也应该这么做,不能专车违章只罚司机不罚平台,否则会带来不公平。
出租车司机
罚款标准提高有利于震慑“野鸡”司机
某大型出租车公司旗下司机表示,他赞成严厉打击无证司机上岗的做法,把罚款金额提高9倍,对于震慑野鸡司机浑水摸鱼会有作用,同时对于有证司机私下把车交给野鸡司机开的做法,有证司机也要受罚。
该司机解释说,其实过去出现无证司机载客的重要原因是出租车司机收入低,但是因为合同和押金的关系又不能立即从出租车公司离职,所以就随便找个人替自己顶班。这些深层次问题目前也有解决的契机,出租车涨价之后司机收入提高,预计会降低司机离职意愿,间接压缩野鸡司机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