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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的通知
20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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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人社职鉴〔2019〕99号


省职业技能竞赛各承办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职业技能竞赛对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起到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的公平公正性,保证竞赛有序举行,发挥好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竞赛项目申报

    申报纳入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目录的省职业技能竞赛各承办单位(以下简称“各承办单位”),要具备妥善组织所申报竞赛项目必需的比赛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经费。承办单位要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比赛项目,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根据行业(地区)标准或企业权威标准。
  二、赛前做好充分准备
    各承办单位要多渠道遴选优秀专家,组建裁判队伍,专家组长应具备本项目相关领域专业工作年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在本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具有本项目比赛执裁经验,能够组织命题工作,组建裁判队伍。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和技术文件,多个承办单位的,由牵头承办单位负责牵头实施,并做好与其它承办单位协调沟通,要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是否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确保竞赛技术文件编写和赛题命制已执行相应职业技能标准、行业(地方)标准或企业权威标准。以保密方式命题的,要做好各环节保密工作,严禁通过复习资料等方式泄漏竞赛试题。各承办单位不得组织盈利性的比赛,严禁借承办竞赛进行创收。
  各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广东省级一类及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备案表》(附件),并在赛前40天连同实施方案、技术文件报送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三、加强比赛现场管理
    竞赛考务工作按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规定执行。派遣考评人员进行监考;对每位选手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评分,评分过程要客观,尽量降低主观因素影响;由两名人员以上,按分工完成成绩录入和核对;由参赛队派出代表,对竞赛评分过程进行监督。承办单位要确保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使用规范,提前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比赛过程要做好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保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赛后及时报送材料
  各承办单位应在竞赛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提交竞赛总结及裁判签名确认的竞赛成绩汇总表,按程序申报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证书。符合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条件且职业资格证书实施部门为人社部门的,竞赛承办单位应在竞赛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提交材料进行办理。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提升标准,保证质量,完善机制,切实做好竞赛各技术环节的工作,打响广东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搭建公平公正选拔平台,确保让最优秀的选手获取荣誉和参加更高级别的竞赛。省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工作相关事宜,请与省鉴定中心联系。联系人:吴权、黄伟白;联系电话:020-83185010、83185954;电子邮箱:
worldskillsgd@163.com


  附件:广东省级一类及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备案表.doc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18日